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企业成立年限有要求吗?
答:有,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含申报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可以申请。例如,2018年3月1日注册成立企业,可与2019年3月1日向省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 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那么在重新认定时,是否可以直接以新名称参与?
答:不可以,如果企业名称发现了变化,且在高企认定系统中的资格证书还在有效期内的话,企业必须先完成高企名称的变更,再进行重新认定申请。因此,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如果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及时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3. 企业注册信息或名称发生了变化,具体应如何更改?
答:登陆系统,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中进行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基本信息修改操作不需省认定机构审核,企业可直接修改保存;核心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需提交省认定机构审核,更名申请还须报送相关纸质申请材料至省认定机构。
4.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如何选择技术领域?
答:先明确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然后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中的三级目录里来进行对应选择。
5.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时,该如何选择?
答:如果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较多,可以选择多个领域,但是主打产品的领域要和企业申报首页所选择的的主要技术领域一致,研发项目也一样。
6. 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是否可以使用?
答:可以,但是在同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7. 发明专利在第二次使用时,其评分分值与第一次使用时是否存在差别?
答:不存在差别,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8. 科技人员学历有无要求?申请时需要提供科技人员学历证书等证明文件吗?临时聘用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吗?
答:没有要求,不需提供,不包含。
9. 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
答:可以,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成功与否,都可以进行归集。
10. 一项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或多项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时,如何计算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技术诀窍是否可以作为科技成果来源的依据?
答:一项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时记作一项成果转化,多项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时,有几项成果就计为几项成果转化,技术诀窍不可以作为科技成果来源的依据。
11.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答:科技成果来源可以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等方面提供材料。
12. 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和销售收入为负值,如何计算企业成长性指标?
答:负值按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