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专利保护思想的普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各领域的专利申请一直呈现增长趋势,其中不乏院校及科研机构等。但是,根据近几年的审查实践,小编发现,许多申请人对专利法了解不够,答复时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和意见陈述存在诸多不足,有些直接导致能够授权的专利被驳回,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先来介绍下什么是专利申请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是指经过申请人答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作出的拒绝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既可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予以驳回,也可以是在经过实质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才予以驳回。
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存在实质性缺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将给申请人至少一次陈述意见和或进行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和或证据,也未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中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过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则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驳回决定包括专用表格和驳回决定正文两部分。专用表格主要记载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号、发明创造的名称等。
驳回决定正文包括案由、驳回的理由以及决定三个部分。案由部分应当简要陈述申请案的审查过程,特别是与驳回决定有关的情况,即历次的审查意见(包括所采用的证据)和申请人的答复概要、申请所存在的导致被驳回的缺陷以及驳回决定所针对的申请文本。在驳回理由部分,审查员应当详细论述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在决定部分写明驳回的理由,并根据《专利法》第38条的规定引出驳回该申请的结论。
驳回决定一经发出,除要求更正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和要求改正错别字的信函外,申请人的任何呈文、答复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虑。
专利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首先,要认真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审查员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都会写明驳回理由的。认真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了解理解审查员的意见,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其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在复审请求中要写明,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有理有据,那么可以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来想办法取得授权。
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复审所需材料有哪些?
1.基本申请资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资料:提供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
3.复审委托书。
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驳回决定中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