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

商标疑难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标类服务>>商标疑难
  • 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许可备案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完成时间:6个月
全国热线

0510-68880768 (8:30am~17:00pm)

详情介绍

商标许可备案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完成时间:6个月。

  商标许可备案提供的材料

  1、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提供双方签定的协议书,许可人在办理以上各项申请手续时,都必须携带申请人章戳(个体工商户带私章);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复印件;
  4、《商标代理委托书》。

常见问答

  1、商标许可协议到期未续签,被许可人继续使用是否属于商标侵权?
  答:商标许可协议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协议到期后自动续期,到期后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使用人支付超期使用应支付的许可费用,也可以追究对方商标侵权的责任。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盛阳承诺

质量承诺:
案件多重审核,
确保服务质量

服务承诺:
一对一专家服务,
特色化产权保护

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
拨客服电话投诉渠道

微信投诉
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渠道

人工受理
快速及时地解决您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