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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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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让消费者能够认牌选购。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并可以获得在本地区(大陆)内使用该商标标识的权利...
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 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个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马...
美国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一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
日本商标注册

日本商标注册

日本商标权的取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要采取以下 原则: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或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欧盟商标注册

欧盟商标注册

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同时保护28个成员国。成员国名单如下: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
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商标变更可以是已经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在申请中的商标。...
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许可备案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完成时间:6个月...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驳回复审,这一期限不能延长...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无效提供的材料企业的基本材料、企业或个人资质及荣誉方面材料...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三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允许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相对理由提出异议,或任何人以合理理由提出异...
商标撤三申请

商标撤三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